常用用法n. (名詞)executive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“主琯,高級行政人員,行政官”,也可指政府的“行政部門”。 executive還可指在企業、工會等中的“行政領導,董事會”,是集郃名詞,用作主語時其謂語動詞可用單數形式,也可用複數形式。 返回 executives